概述:介紹電磁兼容的概念及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的重要性,以及GB 17625系列標準的構成和目的。
以下是對GB 17625.1-2022《電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諧波電流發(fā)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中概述與分類相關內(nèi)容的整理:
概述
電磁兼容性是指電氣和電子設備或系統(tǒng)在其電磁環(huán)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對該環(huán)境中任何事物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騷擾的能力。GB 17625系列標準是關于電磁兼容領域限值方面的基礎性標準,旨在規(guī)定諧波、間諧波、電壓波動等低頻傳導騷擾的限值和評估等內(nèi)容。
分類
為了規(guī)定諧波電流限值,設備被分為以下幾類:
A類設備
未明確歸類為B、C或D類的設備均視為A類設備。例子包括平衡的三相設備、家用電器(不包括列入B類、C類或D類的)、真空吸塵器、高壓清潔器、工具(不包括便攜式工具)、獨立式相位控制調光器、音頻設備以及舞臺燈光和攝影場所用專用燈具。
B類設備
包括便攜式工具和不屬于專用設備的電弧焊設備。
C類設備
特指照明設備,涵蓋光源、燈、集成式燈和燈具;多功能設備的照明部分;獨立式照明控制裝置;紫外(UV)和紅外(IR)輻射設備;照明廣告牌;照明設備用獨立式調光器(相位控制型除外);以及DLT控制設備。
D類設備
包括額定功率不大于600W的個人計算機和個人計算機顯示器、電視接收機以及具有一個或多個變速驅動器來控制壓縮機電機的冰箱和冰柜。
照明設備說明
照明設備的定義包括了多種與照明相關的產(chǎn)品和組件,例如光源、燈具、獨立式照明控制裝置等。值得注意的是,某些設備雖然包含光源,但并不歸類為照明設備,例如具有其他主要用途的設備(如復印機、投影儀)或主要功能不是產(chǎn)生和/或調節(jié)和/或分配光輻射的家用電器。
外部電源
外部電源(EPS)應根據(jù)其指定服務的設備類型進行分類。EPS可以是為特定型號設備設計的,也可以是為非特定型號設備設計的,它們應滿足相應的限值要求。
通用要求
文件中還規(guī)定了通用要求,包括對設備在連接到220V/380V、頻率為50Hz的供電系統(tǒng)時的諧波電流限值的要求。此外,還提到了對經(jīng)過少量改變或升級的設備的簡化試驗方法。
諧波電流測量
詳細描述了諧波電流測量的試驗配置、測量步驟、一般要求以及試驗觀察時長。特別指出了對單相和三相設備的測量電路要求,以及試驗電源的規(guī)范。
限值應用
對如何應用限值進行了規(guī)定,包括對諧波電流平均值的要求、對單個諧波電流平滑均方根值的要求,以及對POHC(部分奇次諧波電流)的計算和限值。
文件符合性
說明了文件符合性的要求,包括試驗方法的選擇和結果評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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